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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触击] 关注自贡这些棚改项目,官方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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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2 10: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
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资料图
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
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但有时候因为种种原因拆迁之后的安置房建设会稍微落后资料图
这不,近日不少网友咨询相关区域是否进行棚改得到了官方的相关回复大家赶紧来看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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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网友就大安凉水井同仁路一带的棚户区拆迁问题在问政四川上进行咨询

请问大安凉水井同仁路一带的棚户区何时能拆迁,这一带的房屋都是几十年的老旧平房,居住条件差,房屋破旧不堪。现在大安旧城拆迁改造,东北部新城开发建设都在进行中,凉水井同仁路一带的棚户区居民也迫切希望能在老城改造新城开发建设过程中得到拆迁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据此得到了大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官方回复:

经我局调查核实,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是随着项目的开展而进行,目前,该区域没有项目入驻,暂不进行征收。随着城市的发展,您的建议在以后城市更新项目编制的时候,我局将会充分考虑。




#2#

有网友就仲权镇棚户区改造问题在问政四川网上进行咨询


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棚户区改造,从2020年至今一直没有把谈好的房子以及赔偿金安置给棚改户。也没有给棚改户相应的合同,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要房子的到现在也没有安置房子说的每个平方15月一个月的补偿,但是不要房子要钱的,不仅钱没有拿到更没有补偿。找到棚改部门给我的答复是:给上面沟通了,棚改部门没得办法解决的。既然启动了项目为什么又要这样停下来,请问我又应该怎么办?究竟怎么样才能给我们解决问题?


据此得到了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的官方回复:

我镇已与上级部门沟通,制定了资金支付计划,将从2023年12月起至2024年11月止的一年内,每月兑现支付,直至资金支付完毕。具体情况也已电话沟通解释。




#3#

有网友就沙鱼坝老房改造问题在地方领导留言板上进行咨询


我是沙鱼坝北环路边上居民,我想了解一下我们这马路边上的老房子有无改造计划。加上修北环快速通道的原因使的老房子更加破烂!与新修的北环路行成了鲜明的对比!


据此得到了大安区新民镇人民政府的官方回复:

经核实,北环路暂无新改造计划。我镇重大项目办工作人员通过与北环路项目区级管理部门联系,以及查询北环路相关文件资料,了解到目前沙鱼坝天元社区北环路暂时没有改造计划。如后续有相应计划,我镇会联系村级工作人员,并及时通知相关群众。




#4#有网友就舒坪安置房问题在地方领导留言板上进行咨询

请问一下舒坪安置房今年11月份会准时修建吗?是修电梯公寓还是多层呢。


据此得到了舒坪街道办事处的官方回复:

舒坪安置房建设项目正在完善前期相关手续,初步设计为高层电梯住宅,具体开工时间请关注街道相关信息发布。


除此之外其他拆迁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也频传好消息
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两河四岸”(一期一阶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南门片区A9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根据《荣县城区“两河四岸”(一期一阶段)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荣县城区“两河四岸”(一期一阶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南门片区A9地块被征收人已完成签约,签约率超过98%,达到规定的签约生效条件,符合作出征收决定的要求。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两河四岸”(一期一阶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南门片区A9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荣征决字〔2023〕第3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就征收决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目的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更新建设。

二、房屋征收范围

荣县城区“两河四岸”(一期一阶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南门片区A9地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2

四、征收补偿协议生效

该项目属棚户区改造,签订附生效条件征收补偿协议,截至目前该地块签约率超过98%,本公告发布后,所签协议正式生效。

五、房屋征收部门

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荣县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

七、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地址

梧桐街道棚改办:金碧城步行街124号4楼(旭水人家楼上)

八、按照《荣县城区“两河四岸”(一期一阶段)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和签订附生效条件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搬迁腾交被征收房屋。
九、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不服《房屋征收决定书》(荣征决字〔2023〕第3号),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荣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西片区A8-08-01、A9-06-01地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为完善嘉恒大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荣县人民政府作出《河西片区A8-08-01、A9-06-01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荣征决字〔2023〕第02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A8-08-01地块:旭阳镇二佛路468号、468-1号、468-10号,二佛路474号1栋、2栋。

A9-06-01地块:旭阳镇二佛路434号附1号至12号、434-9-201号、301号、401号、旭阳镇二佛路501号(含附号、单双号)。

二、征收方案

详见附件。

三、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交房屋。

四、房屋征收部门

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荣县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

六、现场办公地址

荣县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荣县朝阳路二段166号)

七、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八、被征收人如不服《河西片区A8-08-01、A9-06-01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荣征决字〔2023〕第02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自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法定期限内向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真棒!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等等项目的立项就意味着这些地区域大发展已成定局老城小伙伴的居住环境更加美好便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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