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前夕,自贡发布3.15十大案例,剖析了消费者维权可能会遇到的最为典型的10种情况:商家未按规定履约、参观农场被砸伤、买房他人替签合同无效、产品“三包”期内出问题、销售二手手机未明示、新车未提车发生刮擦原车型却停产、预付消费有余款商家该不该退、小孩就餐被烫伤、所购商品与约定不符该不该退货、告知义务未尽到算违约吗?
其中,买房签合同、买车遇瑕疵、购买商品出现纠纷,都是消费者可能会经常遇到的问题。那么,遇到这些问题该怎么办?自贡消委会一一进行了解读。 给孩子办跆拳道会员卡 商家未按规定履约消委会调解退还全款
2019年3月13日,市民沈先生向沿滩区消委会投诉称,为孩子在某拳道馆办理了一张3680元的会员卡。仅上了两节课,对方擅自将晚上课程改为周末。由于约定改变,沈先生要求退款。经营者却推脱说,等客户转卡才退款,后来干脆以其他理由继续推脱。沈先生与其协商4个多月仍未果,于是投诉到消委会。 经查,双方在办卡时,已书面约定服务的金额、时间及课时等细则,跆拳道馆擅自改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应按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跆拳道馆设定不公平、不合理条件拖延退款超过4个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调解,跆拳道馆当即全额退还了沈先生3680元练习费用。 新车未提车发生刮擦,原车型却停产? 消委会:4S店应提供新车
2019年6月21日,市民刘先生在某4S店订购了一辆汽车,还未提车该车就在4S店发生刮擦。刘先生想换车,但该车型已停产,只有国六排放车型。但两种车型的价格不同,双方因差价问题产生争议。刘先生向沿滩区消委会投诉,请求调解。
经查,该车在消费者未接车前,因4S店过错发生刮擦,刘先生如购买国六排放车型须补差价1万元,但刘先生只愿补2000元。消委会工作人员认为,商家还未交付新车就被刮擦,理应按合同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一辆新车。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刘先生向4S店补差价4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买房父母替签合同 消委会:替签无效应当全额退还其认购金
2019年1月29日,荣县居民龚女士到荣县消委会投诉,称其父母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某楼盘看中一套商品房并交了2万元认购金。并由其亲戚以龚女士的名义,代为签字订立了商品房认购书。龚女士在得知真相后,认为该认购书无效,要求返还认购金2万元。但多次协商无果,遂投诉请求维权。
从调查的情况看,龚女士所述情况属实。消委会工作人员向该公司阐述事实,讲解法律,告知该公司相关人员,在无消费者龚女士有效委托证明的情况下,其亲戚以龚女士名义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最终,该公司如数当场返还了投诉人2万元认购金。 这些案例教会我们
在面对不法商家损害自身利益时 我们要主动站出来替自己发声 而不是忍气吞声 维护自己权益 让我们一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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